2025年4月28日 点击人次: 93
关于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2026届毕业生: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11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6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若同时符合多种申报条件的学生,优先以第1类“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来申请):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2.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5.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6.残疾高校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目前已还清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专升本学生在专科期间已申领的,本次不可再申报;后续考上研究生的学生如本次领取补贴,学校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补贴。
三、毕业生申报所需材料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根据工作要求,申请学生需要线上申请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一)毕业生提交个人线上申请
1.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个人就业业务——定位至学校所属区县——高校毕业生服务——一次性求职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银行尽量填写中国建设银行);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纸质证明材料上的签字、公章、电话必须完整);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毕业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只需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即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2.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6.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四、申报程序
(一)毕业生线上申请(4月28日—5月16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5月16日前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完成线上申报,并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至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初审(5月16日—5月21日)
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个人申报纸质版材料,5月21日14:00前将学生申报纸质材料和《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5)报送就业指导中心(德勤楼131室),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syjyzx@126.com。
毕业生申报材料顺序要与《花名册》顺序相同。
(三)学校审核(5月22日—5月26日)
学校就业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申报名单。
(四)上级审核
公示结束后,就业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名单及材料上报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放补贴人员最终名单以西安市人才中心审核结果为准,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毕业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五、相关要求
1.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做到组织有序、公开透明,按要求整理纸质材料,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3.加强工作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对于学生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对学校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对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就业补贴,且个人信息会上传征信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 系 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029-81530327
附件: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证明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
3.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
4.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
5.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招生就业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