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7日 点击人次: 173
各学院、2022届毕业生: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2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若同时符合多种申报条件的,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来申请):
1.低保家庭的毕业生(2022年度内其家庭仍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3.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专升本学生必须为本科期间享受贷款)
4.脱贫家庭的毕业生;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既是贫困家庭也是残疾人家庭);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专升本学生在专科期间已申领的,本次不可再申报)。
二、补贴标准
经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补贴。
三、申报程序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毕业生线上申请
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待开学后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至各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1.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小程序—人社大学生补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家庭户口本、残疾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证明材料上的签字、公章、电话必须完整);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学院初审(9月1日--9月6日)
学院审核毕业生个人申报纸质版材料,汇总《XXX学院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5)。
9月6日11点前将毕业生申报纸质材料、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公章于报送就业中心(德勤楼131室),花名册电子版发邮箱1003392361@qq.com。毕业生申报材料顺序要与《花名册》顺序相同。
(三)学校审核(9月7日--9月14日)
学校就业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申报名单。
(四)上级审核
公示结束后,就业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名单及材料上报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放补贴人员最终名单以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毕业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毕业生申报纸质版材料
毕业生在手机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图片后,开学后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各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报送就业中心存档。: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家庭户口本复印件(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4.本人名下正常在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姓名、学号、手机号书写在复印件上)。
(二)身有残疾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复印件(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3.本人名下正常在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姓名、学号、手机号书写在复印件上)。
(三)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在云闪付APP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3.本人名下正常在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姓名、学号、手机号书写在复印件上)。
(四)脱贫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级或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脱贫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4.本人名下正常在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姓名、学号、手机号书写在复印件上)。
(五)贫困残疾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复印件;
2.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附件3)原件;
3.贫困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5.本人名下正常在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姓名、学号、手机号书写在复印件上)。
(六)特困人员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3.本人名下正常在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姓名、学号、手机号书写在复印件上)。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引导,有序组织申报。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的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大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申报,做到组织有序、公开透明,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毕业生和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加强工作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对于毕业生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对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李智 高美
办公电话:029-81530327
附件: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家庭证明》
3.《贫困家庭证明》
4.《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
5.《xxx学院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
名册》
党委学工部
2021年7月27日